一、期房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房产抵押》第34条规定,以下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6、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二、期房抵押贷款应注意哪些事项
1、抵押人是期房的预购人。
期房抵押的话,抵押人只能是期房的预购人,房产商不能作为预购人。若允许房产商将已经预售的房屋再用于抵押,一定会引起预购人购买权与开发商抵押权相冲突的状态,使后发生的抵押权妨碍了在先购买权的实现。
2、须签订有效的合同。
因为期房抵押合同是对主合同起担保作用的从合同,所以其必须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这个主合同即是预售合同。
3、期房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期房抵押是抵押权获得公信力的必要途径,它对充分发挥抵押的担保功能,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期房抵押贷款流程:
1、贷款人应该到银行咨询期房的抵押贷款流程,了解清楚以后准备相关的资料。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截止到贷款日期的实际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贷款人有固定的住所;借款人有正当的职业以及稳定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且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如果如何以上贷款要求,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凭借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一般来说,按揭的房子是不可以直接抵押的,因为按揭中的房子其实已经是抵押给银行的了,所以不具备完全的产权。但是期房不同,期房的抵押物是期房,也就是说房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抵押人还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银行预估借款人未来某一时间取得房屋的权力之后再提供房产证,这其实是一种期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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