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4周岁应该承担的责任
1、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以及年满14周岁的,其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等八项罪名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并不仅限于这类罪名,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答复,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被行政拘留
对未成年人可以行政拘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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