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已经确实履行完毕后,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再次请求确认合同效力的起诉的。那这是什么原因呢?其实细细想来,也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的合同权益已实现,一方当事人再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效力及履行状态的,不具备必要性,缺乏权利保护的利益,因此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二、相关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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