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里被困20分钟,呼救、恐惧、蹲地,全被监控记录了下来。
自掏腰包支付了700元救护费,业主认为这钱花得太冤枉。
女业主电梯内“惊魂”
昨日上午,在于洪区瑞士风景小镇38号楼内的电梯间,业主姜女士讲述了9日的惊魂一幕。
“9号上午10点半,我从5楼坐电梯下去,电梯突然上下抖了几次,就停住了。”姜女士说,她当时站在电梯里停顿了片刻,缓过神儿来以后,就开始大声呼救并按下了警铃。
“后来,我心脏跳得特别厉害,就蹲在了地上。”大约十多分钟后,电梯门突然开了。可是没缓过神儿的姜女士错过了这次脱身的机会。
又过了约七八分钟,电梯门又开了,姜女士找准时机迅速地跑了出来。
理论时女业主突然抽搐
姜女士脱身之后,内心惊恐又气愤,她直奔离家不远的物业办公室。
“物业居然说,通过监控看到我在电梯里了,但一直以为我是在乘坐电梯。”这样的说法,让姜女士无法接受。物业表示,电梯故障的检测结果是因装修运输时,有东西被卡在电梯夹缝里所致。工作人员拨通了相关领导的电话,在等待相关领导过程中,情绪激动的姜女士突然抽搐倒地,并被随后赶来的120拉走。
对于抽搐过程中产生的700元的救护费,姜女士始终认为,不应该自己来埋单。姜女士说:“单元门口明明写着装修运输不让走电梯,电梯被卡,很明显是由于物业管理出现了漏洞。”
姜女士希望协商解决此事,但物业方却让姜女士心寒,“物业居然说,他们没有责任!”
律师:物业有服务违约责任
昨日中午,记者见到了小区物业客服中心负责人吴女士。
对于此事,吴女士的解释是,目前,电梯维护还没有正式移交给物业,因为开发商和电梯厂家签订的维保协议没有到期,物业只负责电梯内的清洁工作。
吴女士表示,对于姜女士提出的治疗费赔偿问题,他们正在与电梯厂家联系,争取给姜女士一个满意的结果。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斌认为,即便是电梯现在没有正式移交给物业,但是物业在清洁中发现隐患问题时,应当第一时间联系电梯厂家,协调监管,排除可能导致电梯出现故障的隐患,因此,物业公司需要承担物业服务违约责任。
如果电梯质量也存在问题,那么需要看质监部门的鉴定报告结果,厂家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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