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一、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二、计划生育证明模板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
(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村(居)委会
经办人:经办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全文4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