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欠债,是否意味着无法偿还?
时间:2023-07-06 09:40:29 37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欠款过两年还可以讨要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请求权利的时效是三年,所以欠条还款日期过了,债权人还可以向债务人追讨欠款。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债务已经到期,保证人进行偿还并且债务人拒绝履行的。如果打官司解决的话,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这个时效一定不能错过。保证人发起诉讼,在提交的诉讼状中注明被告人信息、要求偿还的数额及相关证据等。

公司欠债走人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偿吗

冶炼公司欠债走人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偿。如果股东未遵守法律,未按照《公司法》法的约定向公司账户足额存入货币出资则股东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股东完成出资责任的,债权人不能向公司股东追偿,公司是法人组织,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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