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起诉地点有规定,一般由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属于保险合同纠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居间服务合同的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居间服务合同管辖地的规定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居间服务合同的管辖和范围
关于居间服务合同管辖地的法律规定是:一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涉外诉讼管辖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有几种诉讼适用特殊地域管辖。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
(9)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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