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一种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特点的住房保障制度。所有城镇在职职工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将受到处罚。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经办人提交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工作人员处理完本职工作后将申请资料交给工作人员。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步骤如下:
1.经办人首先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提取申请;
2.公积金中心告知提取所需提供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还需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4.接线员处理完本职工作后,将申请资料交给工作人员。
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特点?
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按一定比例分别缴存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新、维修自住住房等方面。住房公积金具有以下特点:
1. 具有强制性: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每月必须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的比例分别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
2. 具有专项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仅限于职工工资总额的8%以内,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定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具体方式。
3. 具有互助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并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浮动制度。
4. 具有公平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金额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确定,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数额、提取的数额实行计息。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具有强制性、专项性、互助性和公平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促进职工住房消费,解决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具有强制性、专项性、互助性和公平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促进职工住房消费,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步骤包括提交申请、提供材料和办理流程等,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特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数额、提取的数额实行计息,具有互助性和公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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