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私自进行井水开采?
时间:2023-07-11 10:52:45 2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可以私自打井。私自打井属于违法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给他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2、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私自打井获取地下水是违法的吗

私自打井获取地下水是违法的。具体如下:

1、打井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私自打进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可以不予追究;

2、同样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会被责令停止不法行为,依据情节严重罚款二万到十万元;

3、地下水资源宝贵,事关辖区水资源保护以及水环境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般而言,水务部门会在科学规划的指导下,立足于辖区用水安全、水环境建设等方面来统筹考虑,是否同意取水者取用地下水的申请,这既是对取水者的安全生产负责,也是对整个辖区的地质结构、用水安全、水环境建设负责。因此,水务部门希望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地下水的问题,不要随意擅自取用地下水,这样才能尽可能避免因为违法取水对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造成严重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全文9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新时间:2024-01-25 17:45:30
查看国务院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国务院 最新知识
针对能否私自进行井水开采?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能否私自进行井水开采?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