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一般分为三类:
(A)“新企业”投资,包括创新企业或重组旧企业。
(B)扩张现有的企业,可以投资或注资以增加资产或员工四成以上,也就是注资后,资产或员工人数,都为原有规模的一点四倍。
(C)“困难企业”之投资,企业在注资之前的12到14个月,损失了资产价值的五分之一。
美国的投资移民是投资及实际的经营及投资,但投资者不需要有任何经营的经验或教育程度,唯一的条件就是有足够的资金。
投资者经批准后马上获得临时绿卡,投资者如果符合条件,例如聘用十个美国员工正常的工资及相关文件资料,在两年到期之前的90天申请即转换为正式绿卡。
目前投资移民有百分之八十一的投资移民来自亚洲,百分之九为欧洲投资者,百分之五从南美洲,其余来自世界其他各地,其中亚洲投资移民却以中国大陆、台湾的投资者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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