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元):
损伤程度鉴定人300-600;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
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
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
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
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
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800;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2000-3000;
活体检验照相人50-80;
法医病理鉴定毒物分析按法医毒物鉴定另行收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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