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法律规定任何人若被拘捕後,应要求司警尽快解释他被拘捕或拘捕的原因。司警亦应在48小时内尽快将被拘捕人落案起案,但不包括干犯某些入境罪行的人。若司警已把疑犯落案起诉,并由扣留羁押在警署,司警必须在下一个法庭审诉期带他到法庭应讯。
48小时内,如果司警没有法庭的许可,就必须将疑犯释放。在拘留期内,疑犯可致电律师。如果你被司警非法拘捕或禁锢,家人可以通过律师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此令是法庭传召被司警拘禁者出庭审讯有关拘禁理由的法令。如果司警有充份法律理由,法庭可能容许继续拘留疑犯;如果没有充份理由,疑犯可立刻获得释放。
网上通缉抓捕后送哪
网上通缉抓捕后就送到抓捕地的公安机关,如果是异地抓捕的,异地公安机关抓获被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立即通知负责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以下简称办案公安机关),办案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执行人员赴抓获地将犯罪嫌疑人解回。如果办案公安机关的执行人员当日无法赶到抓获地,抓获地公安机关应当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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