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存在智力障碍,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提出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智力残疾的病人,法定监护人不能代表其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智力残疾病人的法定监护人需要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是否允许离婚以及财产和子女的相关问题。基于对残疾人的特殊照顾和保护,法院通常不会轻易解除夫妻关系。即使解除,也会通过沟通或通过判决在财产方面给予对方最大限度的照顾,保证离婚后的生活得到照顾,有物质基本保障。特殊情况下,如智力残疾病人的配偶不履行夫妻扶助义务,不照顾,甚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恶意损害精神病人一方财产权益,其法定监护人有权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失踪另一方能起诉离婚吗
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起诉离婚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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