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店要先办营业执照吗
对于餐饮这个特殊的行业来说,办理营业执照是必不可少的,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还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各种证件,当然办理营业执照是餐厅开业的必备前提也是是最主要的证件之一。
办理前制式营业执照主要有如下步骤:
(一)名称预登记
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四)消防电检,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
(五)工商局审批,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六)税务登记证办理,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二、开餐饮店需要什么证件
开餐饮店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营业执照。
(三)排污许可证。
(四)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消防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并公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明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申领时限。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办理餐饮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当地工商所出具的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负责人身份证;
(三)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及租赁合同;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
(五)水质检验合格证明(如果是市政自来水,提供自来水的交费单据也可以);
(六)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七)当地药监局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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