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
时间:2023-03-26 11:31:13 3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承办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主体,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置进行了规范,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②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③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④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房地产中介的服务规范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时应当书面说明:

机构的备案、年审情况;

房屋的权属、面积、使用年限、用途、抵押、租赁、使用限制等基本情况。

(二)房地产中介业务,由所在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合同。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一般包括: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方式、期限;

中介服务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受委托业务转拖给其他中介机构。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应在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收费应开具发票,依法纳税。

(六)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只能在一个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中执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聘用无资质、资质未经注册或未经变更注册的人员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索取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

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以诋毁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机构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为禁止转让、抵押的房地产提供转让、抵押中介服务(如房屋无房地产证、有抵押、产权不清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的其他行为。

全文7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书面合同 最新知识
针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