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撤销方式:一般需在离婚案件宣判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且申请人必须是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出于撤诉的真实意思表示,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撤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同意撤诉的就可以撤诉。
撤销了离婚诉讼还能不能上诉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撤销诉讼的,原告可以再次起诉,但如果以同样理由起诉的,需要在撤销诉讼六个月后。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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