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项,在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情况下,破坏的农田达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十亩以上将被判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永久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的区别
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而永久基本农田就是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项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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