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子公司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二)《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指定(委托)书》;
(四)总公司拨款证明;
(五)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六)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八)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九)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必须为自有资金吗
没有要求,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只要子公司的股东出资到位即可。
三、新公司法规定如何设立子公司
新公司法规定设立子公司,应当经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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