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以下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6.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7.受遗赠人有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
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为:
1.丧失继承权的不能依据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
2.丧失继承权的,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的遗嘱无效,仅指定其为继承人之一的则该部分无效,将其他人指定为继承人大部分仍然有效;
3.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亦不得代位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三、放弃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放弃继承遗产需要手续如下:
1.弃权人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去世人死亡证明、自己和去世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放弃财产的财产凭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2.公证处会按照弃权人的意愿拟定弃权声明书,然后签字就可以。
放弃遗产继承人可用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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