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注销前一般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如公司现有资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需要补缴未完成的出资。
一、公司注销后债务要怎么承担
公司注销后债务由公司用其全部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则不能清偿部分不需要再承担,并且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抽逃出资;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等情况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由股东和公司共同承担,如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偿还。
二、公司欠款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就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的债务需要以公司财产进行清偿,不需要以法人个人财产清偿。
但是如果法人存在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等,在出现债务问题时,侵占的财产需要返还。如果法人同时是公司股东,认缴未缴的出资也要进行清缴。
对于合伙企业而言,合伙人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出现一些例外的情况,那么特定的股东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一人有限公司为例,如果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那么在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股东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又比如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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