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生活在一起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事实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一般指的是因重婚、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而不产生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二、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吗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就是同居关系,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却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有构成结婚的要件。如果男女双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关系,在起诉前,可以先准备充分的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据,然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就进行同居,并且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并且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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