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股权质押一般同时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具备条件时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押权。股权出质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新《公司法》颁布后,与旧《公司法》相比,有限责任公司在出资范围、出资期限、股权质押、股权转让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本身的自治范围扩大了。因此,严格审查出质人的出资情况以及公司章程对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成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的前提。(2)审查股权质押的合法性。首先,《公司法》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严禁股东或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给公司。其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股份有一定的法律限制。因此,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该等股份不得设定质押。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其股权质押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未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得质押,而且其股权质押的范围只能是投资者实际支付的投资。(3)合理评估股权价值。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股权价值的合理评估已成为质押实现的重要因素。在质押合同签订前,债权人应当对质押股权进行全面调查和合理评估,正确判断质押股权特别是公司或有负债的担保价值。另一方面,在本案中直接以债务人的股权作为质押,并不能增强对债权的担保,因为债务人本身就以公司法人的全部财产权向债权人提供一种偿债担保,股权的价值也取决于公司法人的利益财产。对债权人来说,权益的价值不能超过公司财产的价值。因此,债权质押不能增加债权的担保。这种股权质押对债权人没有价值(投资和合并除外)。(4)完善质押合同。在股权质押过程中,只有股权的转让是有限的。但是,出质人可以通过增加负债、向他人借款、抵押或者低价转让资产等方式,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为保护自身权益,应加大对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行使股权的监督力度,甚至对公司重大财产处分和重大债务作出严格限制。(5)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应当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外商投资企业股票质押的,由审批机关批准,登记机关备案,质押合同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股权质押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并且必须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大家在股权质押前要有一个很好的了解。当您在质押股权时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担保物的要求时,可以向担保人律师咨询律师网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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