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刑,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一、死缓的可以减刑吗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至二十五年二年期满后有期徒刑;故意犯罪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二年内,有故意犯罪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立即执行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二、死缓适用条件
第一、罪该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它表明适用死缓的对象和适用死刑的对象均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果罪行不应当判处死刑,就不存在适用死缓的问题。
第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是区分死刑缓期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则界限,是适用死缓的本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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