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第二、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第三、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第四、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哪些情形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
判决离婚的情况:1、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3、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4、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全文3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