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潍坊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办理的期限多久
潍坊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办理的期限是3工作日。
二、潍坊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的办理流程
1、受理,受理申请材料,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效,是否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材料齐全有效,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
2、审核,审查材料、现场勘察,经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市局审批;经审核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材料。
3、审批,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予以审批,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予以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制证,根据审批结果制作保安服务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
三、潍坊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9月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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