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赡养义务人顺序
直接赡养义务人是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的。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尽力履行赡养义务直至父母死亡。赡养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赡养人在经济上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被赡养人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是什么
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是:
1.主体适格。即赡养人为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一般是指子女;
2.具有抚养能力。即赡养人为成年人,且具有抚养的经济能力和精神条件;
3.履行赡养义务的其他条件。
三、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赡养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
3.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4.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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