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医药费中非医保费用及交通事故无关的费用不予赔偿。
1、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医药费根据国家医保进行报销。医保分为甲、乙、丙三类。乙类为大部分报销(各地报销比例不同,如浙江乙类药品可报销97%,如安徽60%-90%),丙类为自费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你说某种药10%不能理赔,考虑为乙类药品。具体是不是可以打电话到当地医保中心咨询或经治医院医保办公室查询,其实现在在大部分的用药清单上是直接标明的。再来与交通事故无关费用不予报销,如伤者自身原有疾病,什么糖尿病,高血压治疗的费用。
2、陪护床费属丙类,为自费项目。你有没有住院,住院的话可以赔偿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一般没有,如果扣了你的护理费,应该是你另外赔了陪护费,保险公司就把护理费扣除了。
3、误工费应提供出险前三个月工资清单,超过2000的话还应提供纳税证明,如果都没有,可能按行业标准,或根据户口,按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天数的话,要看你是什么诊断,根据《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来确定误工天数,如软组织挫伤的话只有15天。最多还可加上住院天数。
有议意的话可走法律程序或司法鉴定。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报案
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二)勘验
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三)办理理赔手续
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四)签字
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
1、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2、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3、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4、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6、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
7、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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