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应当注意:
一、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常住住址、联系方式等)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错误,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二、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要有具体的法定事由,如婚姻状况应当写明何时结的婚、在哪登记、怎样相识等,离婚理由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是好是坏、是否经常吵打、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调解、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等,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三、离婚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以及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如何承担、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置等问题。
四、最后在提醒以下,写诉状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婚姻状况进行书写,不可照搬照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起草起诉状;
2、准备其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的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其开庭传票;
7、法院开庭;
8、法院依请求做出判决且宣读其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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