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不同类型案件被告被告的时间通知和立案流程。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被告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收到起诉状副本,刑事案件则应在开庭十日以前收到起诉书副本。被告不前来开庭的后果包括必须到庭、可以拘传、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通知被告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如果案件是民事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
2.如果案件是行政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
3.如果案件是刑事案件,法院应在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人。
立案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或有关人士报案;
2、公安机关受理报案;
3、公安机关审查;
4、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被告不前来开庭的后果如下:
1、被告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不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立案后被告不前来,会怎么样?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如果被告不按照规定提出答辩状,则其答辩期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因此,如果在立案后被告不前来应诉,也不会对案件的审理产生影响。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提出答辩状,或者不提出答辩状的,可以被缺席判决。因此,如果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一个月内仍未提出答辩状,且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则被告可能会被缺席判决。
简而言之,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不前来应诉,不会对案件的审理产生影响。但如果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一个月内仍未提出答辩状,且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则被告可能会被缺席判决。
总之,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有权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若被告逾期未提出答辩状且无正当理由,则可能会被缺席判决。但在立案后被告不前来应诉,则不会对案件的审理产生实质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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