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费。未开庭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
交通事故开庭诉讼费由哪个出
交通事故开庭诉讼费的承担如下:
1、一般由败诉方负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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