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夫妻之间若是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两年的,经过调解无效后,一方坚持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若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如果法院审理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没有修复可能的,一般会准予离婚,否则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一、为什么起诉离婚第一次一般都不会判离
起诉离婚如果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是因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起诉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关键是看是否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也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该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两年的能直接起诉离婚吗?
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两年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属于经过调解无效后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一般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若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则是不属于法定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的情形。
三、二审离婚一方不同意会判离吗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调解无效后,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若是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感情还没破裂,还有修复的可能,一般不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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