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
1、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2、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以及共同财产的处理;
3、对两个小孩抚养权归属是协商结果以及抚养费、探视权等约定;
4、其他双方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以及义务等。
一、离婚协议内容是什么?
离婚协议包含的内容: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2)双方现有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离婚后所有权归谁所有;以及动产如何分割、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等意见。
(3)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年龄,以及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时间、方式以及探视权等。
二、离婚协议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写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以及住址等;
2、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协议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约定好子女抚养权归属、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有效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全文7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