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转账记录借条有用,但并不代表可以胜诉,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
一、有借条怎么让对方还钱
如果有合法有效的借条,但是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借款的,可以首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仍然不偿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到期欠款。但是需要注意,应该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否则对方可能主张时效抗辩,导致债权无法实现。同时,只有借条并不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还要证明已经实际交付了借款。
二、打借条如何才能避免纠纷?
打借条时注意以下事项可以减少纠纷:
1.借条开头应当写明标题“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2.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而不能写小名、昵称;
3.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4.写借款的时间和明确的还款期限;
5.如双方约定了借款的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写明,且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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