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腾讯在鹅厂黑板报公众号发布了关于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的声明。声明表示放弃与上游相关版权方音乐版权独家协议中有关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权利(与独立音乐人独家合作期限不超过三年,及新歌独家首发期不超过三十日之情形除外),上游版权方可以自行向其他经营者进行授权,并不予追究相关版权方因授权其他经营者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腾讯还表示,将在严格执行《决定书》基础上,以非独家方式与上游版权方继续保持合作,并就非独家合作事宜与上游版权方进行协商。
一、音乐作品的版权申请流程及费用
(一)音乐作品的版权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原创音乐电子稿(MP3、MP4格式)、登记申请表、权利归属证明、作品说明书、如果有代理机构需提供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注册登记,提交材料。登录当地版权局网站,真实身份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邮寄材料。
3、版权机构接受审核材料,通知交费。登记机构受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根据要求完成办理流程。
4、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只需要签订委托协议,准备好电子稿即可。
(二)音乐作品的版权登记费用
音乐作品的版权登记费具体是:(1)每件词曲300元,曲200元;(2)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二、音乐作品版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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