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公开的市场,以“不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赃物的,在法律上,作为善意第三人对该赃物享有所有权,可以对抗原物所有人,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欠工资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1、按照规定,这种情况银行作为善意第三人,其在借款给公司的情况下,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公司的股东,应该在认缴出资额以内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法人不按公司章程约定私自贷款的,对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要求法人个人赔偿。
3、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这种情况最坏的结果是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股东进行清算就可以了,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按比例承担,股东没义务补足。
4、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合伙及个体工商户,股东(出资人)。就要以个人财产承担全部债务。
二、怎么能来证明股东身份
股东资格该依据下列资材料来证明:
1、公司章程,所记载的有关股东身份的内容可以作为确定股权最主要的依据;
2、股东名册,作为公司的内部文件,其效力主要及于公司;
3、出资证明书,只能对抗公司和股权的转让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车贷没还清抵押贷款被卖了如何办理?
首先,要分析车子抵押的性质,我国民法典有相关的规定,对于机动车的抵押,抵押权采取债权意思主义,即不用办理抵押登记,只要双方约定就可以产生抵押权,登记则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在你说的案例中,向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设置了抵押权,如果你们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银行就可以对你后面设立抵押的善意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你要是没还钱,都是银行把车子卖了先还他的钱。如果他没有设立抵押登记,那就看哪个先抵押的,先得先拿钱,还剩再后面的拿钱。但是不论谁先拿到钱,那只是优先受偿权的问题,最后的责任是违约责任,他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如果车子卖了钱不够还,你还是要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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