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款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欠钱不还不构成犯罪,但恶意欠款虚构事实,涉嫌构成诈骗罪。诈骗罪具有欺骗行为,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诈骗罪的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即使受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
诈骗罪行为使对方处分财产后,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诈骗罪的既遂情形是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导致发生了财产损失的紧迫危险。其中的被害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而且包括单位与国家。诈骗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同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恶意欠款还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恶意转移财产逃债能否向股东索要欠款
公司恶意转移财产逃债可以提起人格否认之诉,直接要求股东还款。公司人格被滥用,可以要求股东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其要件为:具有构成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与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9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