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最基本原则是什么?
时间:2023-08-07 08:42:26 1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重罪吸收轻罪只按数罪中最重罪的法定刑判刑,通常称为从重处罚。比如一个人既犯杀人罪又犯盗窃罪,就按照杀人罪规定的刑罚判刑。唐、明、清律在中国都是如此。2、重刑吸收轻刑将所犯数罪分别叛刑后,只执行最重的刑罚。1960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了数罪合并的两种处罚方式,首先规定了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犯罪分子有本法典分则不同规定规定的两种以上罪行,对其中任何一种都没有处罚的,法院应当分别处罚每种罪行,然后采取重刑吸收轻刑的方法。合并原则,根据刑法上的一罪一刑原则,数罪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限制加重原则,根据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所犯数罪的处罚,或者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期限。折衷原则,数罪分别判刑,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吸收、合并、加重限制等不同处罚原则:数罪中有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即只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排除其他轻刑;对于判处几个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采取限制加重的原则。

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是什么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执行刑期;2、判决宣告以后,执行刑罚以前,发现漏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罪数罪并罚;3、判决宣告后,执行刑罚前,又犯新罪,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法人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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