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案件不能在公安处撤销案件。这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公诉案件,如果已经立案,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就决定撤销案件,受害者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停。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应撤销案件,不起诉,中止审理,宣布无罪:(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少,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超过追诉期限的;(3)特赦免刑罚的;(4)根据刑法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撤通知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规定强奸未遂能不能处缓
强奸未遂能否判处缓刑,取决于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
可以宣告缓刑,其中18岁以下、孕妇和75岁以上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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