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注销程序需要多久
简易注销程序主要涉及两个时间:
(一)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程序,需公告,如果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公司法应当是公告一次,45天。如果企业章程规定公告三次,或者长于45天,则按章程执行。
(二)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程序之后,政府机构的办理时限是3个工作日。具体,需区分三种情况:
1、对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限制条件的申请,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
2、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3、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二、关于公司如何注销的规定
公司注销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先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然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其次按照通过的清算方案,进行清偿;再制作清算报告;最后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三、如何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先结清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各项基金费,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登记表》(一式二份);税务稽查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注销户的税费基金缴纳情况,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购领手册》,未使用完发票的缴销情况进行检查后,方可注销。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全文6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