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执行的内容:
1、有期徒刑的期限;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判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的限期是多长时间(02)
我国《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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