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离婚诉讼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的发起必须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中的一方提出,且另一方必须是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的人,即双方必须是合法的配偶。此外,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诉讼的发起必须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中的一方提出,且另一方必须是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的人,即双方必须是合法的配偶。此外,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离 婚 诉 讼 发 起 人 : 必 须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离婚诉讼的发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离婚诉讼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
2. 有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均要求离婚。
3. 必须有明确的离婚事由。
4. 提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 必须没有妨碍离婚诉讼进行的其他障碍。
如果以上条件满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六个月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诉讼发起条件:双方必须是合法的配偶,且离婚诉讼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有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均要求离婚,必须有明确的离婚事由,提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没有妨碍离婚诉讼进行的其他障碍。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六个月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7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