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的欠款一般处理方法如下:
1、由股东组成清算组清算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清算;
2、清算组依法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并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依法在合法的期间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财产在清偿有关债务前不应该分配给股东。
一、公司的注销的原因如下:
1、因破产而注销。公司还不起钱,由法院宣告破产而注销;
2、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因解散而注销。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请求,都可能解散。由此可见,公司的注销可能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股东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散公司。
二、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情况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综上所述,对于公司注销债务是要进行清偿的,首先成立一个清算小组,然后进行债务清偿,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但如果公司存在异常情况,比如偷税漏税、罚款等,注销费用就会有所变化。
一、公司解散后清算流程
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大致如下: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法律依据
全文9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