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事故认定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在事故处理中,对方一直不来处理的,可以以事故认定书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取得权利救济。若对方为权利人,则应当在通知之后等待对方的回应。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能怎么处理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尚不构成犯罪的,有逃逸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和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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