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2至2013年间,叶某邀集多人,10来次夜间开车到有关企业单位盗窃正在使用的电缆,起诉案值达22万余元。律师接案后,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多次阅卷调查,审判前积极准备应诉,开庭认真质证、辩护,后审判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相关意见,如采纳辩护人的证据存疑,案值从22万余元减为17万余元,案值减少近5万元。最终,作为有盗窃前科的叶某被予以从轻处罚,其本人及家属对刑期结果非常满意。
办案思路及心得
律师接案后,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多次阅卷调查,研究案情,审判前积极准备应诉,开庭认真质证、辩护,后审判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相关意见,如采纳辩护人的证据存疑,案值从22万余元减为17万余元,案值减少近5万元。最终,作为有盗窃前科的叶某被予以从轻处罚,其本人及家属对刑期结果非常满意。
裁判结果
有期徒刑5年4个月。
盗窃电缆是不是破坏电力设备罪吗
盗窃电缆是不是破坏电力设备罪
要分具体的情形。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如果盗窃没有正在使用中的电缆:涉嫌盗窃罪,如盗窃数额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时,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二十一条【劫持航空器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第一百二十二条【劫持船只、汽车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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