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法律规定什么单位才有没收财产权利
执法部门、司法部门、都有这个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行使这个权利的条件。
财物有非法财物和合法财产之分。对于非法财物,行政执法机关,在其行政职权之内是有权没收的。如行政处罚法中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等,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至于具体法条,大部分行政法律法规上都有这一点。
如《治安处罚条例》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对于公民的合法财物,只有法院在刑事判决中才能以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形式,作为一种辅助刑罚,也只有法院能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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