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一、城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12月以来,各地共破获涉烟花爆竹刑事案件2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9人;查处治安案件2376起,处理违法人员4988人,有力保障了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同时,各地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环保的呼声,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出台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进一步压缩燃放总量。目前,全国共有444个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中省会市10个、地级市91个、县(市)343个;764个城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其中直辖市4个、省会市15个、地级市174个、县(市)571个。
春节临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为了安全和环保,请尽可能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依法、安全、文明燃放。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线索时,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二、生产烟花爆竹的条件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依法申请领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1.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2.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3.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安全投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8.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9.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10.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11.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12.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13.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用品;
14.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5.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6.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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