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著作权的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艺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版权(著作权)作品有职务与非职务作品之分
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常见案例是,员工为完成公司工作任务而作的文章,图纸等就属职务作品,版权由公司享有。
除上述情况及法律另外规定外其他作品就都是非职务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全文5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