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审理案件的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决定赔偿数额。
一、轻微伤是如何鉴定标准赔偿
轻微伤鉴定标准赔偿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一般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数额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的赔偿数额一般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
4、交通费,交通费的赔偿数额一般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必要的营养费。营养费可以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8、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根据相关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民事诉讼精神赔偿标准
民事诉讼关于精神赔偿并没有明确标准,需根据实际案件综合各种因素决定。即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平衡各方利益,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三、起诉欠款人诉讼费用算谁的
起诉欠款人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根据相关规定诉讼费的说法有以下几点: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全文9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