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合同能否产生合同撤销的效力呀
时间:2023-06-21 21:03:57 4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撕毁合同不能产生合同撤销的效力,只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后,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撤销的,才具有撤销的效力。

撕毁合同并不妨碍合同就行存在且有效。所以说撕毁合同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一、仲裁机构认可合同有效吗

仲裁机构可以确认无争议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显失公平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合同,以及因欺诈胁迫且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即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二、被骗签字有法律效力

被骗签字的合同,合同并不立即生效,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当事人觉得自己被骗了的话,法律赋予当事人方合同撤销权或者请求变更合同条款。

三、民法典中侵权责任能否合同约定

侵权责任可以合同约定。民法典规定合同只有一方存在欺诈、胁迫或者其他恶意串通等行为才会导致合同无效,其他约定条款都可以约定且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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