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一、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理由
配偶有生理缺陷不可以作为离婚理由,若生理缺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除外。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藤县民政局离婚手续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一方有精神分裂症一方能提出离婚吗
一方有精神分裂症另一方能申请离婚。但是起诉离婚前,应该先向法院起诉变更有精神分裂症的配偶的监护人。因为不能自己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同时又担任被告的监护人。如果能确认双方感情破裂,不管是否患有疾病,都可以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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